近日,一外地当事人向我院立案庭提交材料,称其在某APP购买理财产品时,根据APP指示向某商贸公司转账,现诉请该公司返还不当得利。这看似平常的小案件,却引起了立案庭的注意,这似乎不是一起普通的民间纠纷!
立案庭在接收材料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今年夏天,当阳某公司与外地公司合作,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方向该公司法人代表文某递出“橄榄枝”,提出向其借用公司账户与其他公司合作,并按照一定比例向其给付“手续费”,文某出于信任欣然应允,出借了对公账户。之后,文某发现对公账户中接收了多笔陌生转账,随后其接到了全国多个公安机关的电话,因涉嫌违法,本人及其公司都被立案侦查!
但这并不是个例,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当阳已经有3家企业陷入了电信诈骗的深渊,因出借或出卖公司账户,成为了电诈的“帮凶”。近几年,个人银行卡管控越来越严格,个人反诈意识越来越强,电信诈骗团伙将主意打到了企业上,以买卖公司、借用公司账户开票等理由,获取公司账户,用以犯罪活动。
法官寄语:个人银行卡不能租、借、卖已是常识,但公司账户相较于个人账户,额度更高,银行监管也更难,因此更加需要警惕!切勿因小失大,为了蝇头小利,租、借或出卖公司账户,酿成大祸,不仅影响公司正常运转,更有甚者,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