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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借名”不是儿戏,贷款更要三思

2022-10-24 16:55
来源: 玉阳法庭
作者: 向丹云    浏览: 1599

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个麻烦事儿,银行需要你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料,最重要的是需要审核你的征信情况。有的人因为不具备贷款资格,就向别人“借名”贷款。被借名者往往碍于情面或者其他原因,答应以自己的名义、证件办理贷款,再将所借款项交由实际用款人使用。但是,你以为借出去的仅仅是“名”吗?非也,下面就向大家分享一个小案例。

张三和李四是近邻。张三因为个人征信受损,难以获得银行贷款,遂找到李四帮忙,要求以李四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后给张三使用。为了让李四放心,张三承诺由自己为贷款提供担保。李四碍于情面且考虑到张三有偿还能力,于是便答应下来。后来,由于张三生意受挫,李四未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遂将两人起诉至法院。天有不测风云,李四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不久便因病辞世。在办理丧事期间,李四的继承人发现李四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到法院咨询后才知晓贷款的事情,遂与张三起了争执。银行也立即申请追加李四的继承人为案件当事人。法院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和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对张三及李四的继承人进行释法明理,让各方充分认识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最终,张三同意在近期还清贷款,银行和李四的继承人均同意暂时搁置矛盾。

且问君看了是否有所感触?若有,那就把下面的寄语告诉给身边的人吧!

法官寄语:“借名”贷款出借的不仅仅是名字。“名义”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获得贷款后,若无充分证据证明银行在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时明知实际借款人另有其人,“名义”借款人仅是借名贷款。那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作为合同载明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各位千万不要因一时糊涂而“出借”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贷款,一旦贷款得不到及时清偿,被“借名”者就要面临还贷的压力、个人征信受损以及其他风险。切记,“借名”不是小事儿,贷款事儿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