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铸法魂
——记当阳市人民法院玉阳人民法庭青年法官朱小华
他只身奋战在异乡农村基层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短短4年时间,收案595多件,结案444件,年均审结案件达110多件。他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例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缠诉。这,就是当阳市人民法院玉阳人民法庭青年法官朱小华的工作纪录。
4年来,他心里珍藏着审判法宝:“只要你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处处为群众着想,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巧化干戈,播洒法律
今年4月,家住远安县茅坪场镇老观村二组的农民袁某与该村三组的农民李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袁某手指骨折,引发纠纷。
双方协商不下,原告袁某向远安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8000元。因原告的儿子是远安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该案经宜昌中院指定管辖,由当阳法院负责审理。
朱小华接手此案后,迅速电话联系被告李某。没料到,被告以为原告袁某找了关系,故意整自己,还没等朱小华解释就破口大骂:“远安的案子关你当阳屁事,你们中间一定有黑幕……”被告痛快淋漓地骂完,不容朱小华解释,便狠狠地挂断电话。
一大早被人骂,朱小华十分委屈,但考虑到被告是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对法院的回避程序不了解,心里便平和下来。随后,他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传票等法律文书及中院的指定管辖函邮寄给被告。开庭前,朱小华又多次与被告电话联系,耐心细致地向被告解释了法院的相关制度与规定,以求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经朱法官这么一解释,我才知道,原来把我这个案子交给当阳法院审,是为了更加公平公正,对我有好处呢,之前对朱法官误会哒 。”被告李某准时到当阳来开庭时,一见面就不好意思地向朱小华赔礼道歉。朱小华微笑道:“您没弄清原由,不怪您!”
然而,开庭调解时,双方当事人脾气不好,一言不和情绪激动,互骂起来。好在被告因开庭前发生的事对朱小华产生了信任感,朱小华反复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双方终于同意各让一步,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4500元,并当庭履行。事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一日起诉讼,世代结冤仇,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来乡村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90%都是平民百姓,朱小华办的案件90%都能调解结案,化干戈为玉帛。
“法官是法律的维护者,更是法律的传播者。”朱小华经常遇到不懂法又意气用事讲狠的当事人,他总是事无俱细地耐心讲解法律,在调解好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之外,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肩负起传播法律的重责。
“办案的过程,是最好的法律宣传机会,效果也最好!”朱小华努力让自己办理的每个案件变成普法和法治宣传的平台,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用法,让法治精神根植于农村广袤大地。
情法交融,为民利民
身为一名乡村法官,朱小华打交道的大多是“家常里短、邻里纠纷”,但矛盾再小、再琐碎,他从不小视。
2015年5月份,一名80后女子突然出现在法庭门口,哭诉其丈夫将她的背包抢走了,自己身无分文,走投无路了。原来,该女子是朱小华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原告,考虑到原告是云南人,原、被告双方矛盾尖锐,且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如果原告独自前往被告家中,可能会激化矛盾。
朱小华二话没说,叫上一名法警,陪同原告一起前往被告家中,帮其拿回了背包,成功避免了一场暴力冲突事件的发生。
“一个小纠纷,可能因一句话不到位,一个细节处理不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谐。”这是朱小华从每年办理的100多起案件中积累的经验。
朱小华办理的案件涉及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类、相邻关系等类型,他努力寻找一把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钥匙。他说,乡村法官既要有对公正司法的执着追求,也要有尊重生命与人格、情法交融的人文情怀。
为此,他经常利用下班或是休息时间“充电”,时刻关注新法律的颁布,潜心钻研理论,提高办案水平。他还结合当阳农村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出“诚、法、理、情、利”五字法庭调解工作法,快速解决了很多疑难案件,不仅双方当事人满意,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朱小华认为,“诚”即诚心实意为当事人解决困难,营造出温暖和谐的调解氛围;“法”即有效运用法律疏导;“理”即以理服人,结合情与法,向当事人阐明其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情”即以情劝导,感动当事人;“利”即时刻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寻找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搭建双赢平台,消除不稳定隐患。“五字”调解法,把“情”融入“法”中,使许多矛盾纠纷在源头得以有效化解。
今年7月21日,原告当阳半月镇罗店村4组村民陈某,诉被告河南司机杨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朱小华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3万元,原告向被告杨某返还垫付款13000元。
9月20日,朱小华突然接到被告杨某从河南打来的电话,称原告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后,只愿意向其返还10000元,希望法官能主持公道。按照法律规定,该案已调解结案,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或履行协议不充分,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执行申请,然后进入执行程序。
朱小华考虑到被告家住河南省方城县,来当阳一趟不容易,而且执行标的仅为3000元。他便就主动联系原告陈某,耐心劝服他返还剩下的垫付款,省去再次来当阳出庭的奔波劳累。朱小华情理并用,终于说明原告并向被告汇款13000元。
“没想到我一个外地被告人,您还这么热情主动服务,省去了我两地往返奔波的路费和麻烦,您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当天下午,被告杨某再次来电,表达由衷的感激之情。
心系百姓,正气长存
2012年,朱小华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当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两年后,他主动申请调往玉阳法庭,成为基层法庭办案骨干。
朱小华是湖北监利县人,初来咋到,他甚至听不懂当阳地方方言。他一边努力学习办案,一边学习方言,很快成长为务实、公正、亲民的好法官,深得当地群众的信赖。
今年9月,当阳庙前镇从事挖机生意的小伙子杨某,与开大货车的随州市汽车司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杨某9级伤残。双方因赔偿标准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起诉到当阳市法院。由于被告王某的车买了保险,原告杨某把被告王某和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朱小华在办案中发现,原告杨某的户口存在争议。其户籍在庙前镇农村,本人在城镇企业打工,后又在当阳买了商品房,但至今未交付。因为城镇和农村户籍的伤残赔偿标准相差太大,而原告拿不出在城镇务工的有力证明材料,担心认定为农村户口赔偿低,便动起了“歪脑筋”。
在开庭前,原告多次邀请朱小华一起吃饭,请他帮忙出“主意”。朱小华婉言谢绝,表示自己一定会秉公办案,请原告相信他。
后来,趁朱小华不注意,原告的代理人往他办公桌上放了一个厚厚的红包就走了,朱小华追到楼梯口硬是将红包还给他,并表示如果不收回去,就只能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了。原告的代理人无奈收回了红包,心里却十分担心,给红包不要,自己托办的事肯定也没戏了。
朱小华多次到原告杨某的工作地点搜集有用信息,询问与其一起工作的负责人和同事,终于找齐了能证明原告杨某在城镇务工的有利证据材料。
庭审当天,经过朱小华努力协调,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按城镇标准计算原告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杨某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车辆损失费共计29万元;保险公司向被告王某返还垫付的费用3万元。
事后,原告及其代理律师感慨不已:“别看朱法官年轻,他心里自有一杆公平秤,一边托着法律,一边托着百姓。”
像这样,每年有五六起案子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给朱小华送红包,请吃饭的更是不计其数。朱小华始终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用实际行动忠诚地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因为这一身正气,朱小华4年来办理的案件无信访、无投诉、无改判。他连续两年被法院表彰为优秀个人,2014年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并荣获2013年度“法治中国:法官的责任和担当”演讲比赛优秀奖,2014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三等奖。
在当阳玉阳办事处走访,真切地感受到了朱小华在百姓心中的份量。因为他心里揣着百姓,百姓认为他就代表了法律的公正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