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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法院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情况

2023-08-17 15:14
来源: 审管办
作者: 方琴    浏览: 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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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法院为何选择“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这个切口进行改革?具体有哪些惠企便民措施?预计取得什么样的成效?

8月16日上午,当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通气会召开,应邀参加通气会的媒体有新华网、中国新闻社、湖北日报、湖北广电、荆楚网、三峡晚报、三峡日报、三峡广电、三峡商报和当阳市融媒体中心,当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宏参加通气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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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胡宏副院长就当阳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信用修复贯穿全过程。本院将信用保护与修复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发力,在降低、消除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信用成本上狠下功夫,着力破除制度藩篱和机制障碍,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发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在市场主体拯救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企业自我信用建设和保护意识,鼓励企业重塑良好信用。

信用修复覆盖全领域。针对涉企案件放宽修复准入标准,对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均可向本院申请信用修复,经本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在江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北某饮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中,通过向被执行企业发出司法惩戒预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行动对企业的影响,同时给予被执行企业转圜时间,最终促使100余万工程款全部到位。

信用修复辐射全方位。本院定期将诚信履行名单推送至市场管理、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信用办报送以及通过本院公众号公布信用修复企业名单,使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获得全方位合理的社会信用评价,以正向激励当事人及时、自主履行义务,提升企业信用。

以信用保护立审执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运行,一方面提高当事人信用意识,促使当事人高度重视信用管理和保护,审慎、严谨参与司法活动,敬畏司法权威,防止不诚信诉讼行为。另一方面延伸司法成本边际,由关注企业经济影响有形资产上升为无形资产,通过降低企业信用成本,切实维护企业权利。从而进一步弘扬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中国义城”城市品牌打造,营造风清气正的信义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