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刚出门自驾旅游了,但他欠了我五年的钱还没换呢!”3月11日,在外办案的当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董睿突然接到一名当事人电话,反映被执行人荆州市某公司法人黄某存在高消费行为,但拖延五年拒不支付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货款。收到案件线索,董睿立刻将其记录在“智慧执行”APP的案件便签中。
回到办公室,他迅速查询相关案件信息。该案为2018年首执终本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如何在执行中既不过度影响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企业的胜诉权益?
次日,执行干警一行三人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荆州市江陵县。黄某表示现在办企业非常艰难,自己年岁已高,公司已经交给孙子在经营管理。
遇此情景,执行员决定单独与黄老先生的孙子沟通,再将申请人反映的黄某在强制执行期间自驾旅游高消费的照片向其出示。最终,黄某在法律的震慑和孙子的劝导下,当场表示愿意支付全部货款,并提出自己年岁已高,身体不好需出门就医,恳请法院解除对他和公司的限高措施。
随后,公司当即支付了全部货款和诉讼费、执行费合计11万余元。法院立即将被执行人限高、被执行人公开信息予以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