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感谢您为我执行到救命钱!”申请执行人郑某某握着执行员的手,感谢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执行员的心情也激动不已,久久不能平静。
时间回到一周前,在得知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病魔缠身,急需花钱化疗的情况后,执行员不分昼夜地为郑某某执行“救命款”。案件执行初期,被执行企业当阳某置业有限公司承诺会到庭履行,综合考虑到被执行企业经营不易,执行员对其给予宽限期,在案件执行中贯彻落实为企业营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的理念。但面对申请人急迫的困境,执行员又多次联系被执行企业,向其说明申请执行人现正在化疗急需用钱的特殊困难,希望其能尽快履行义务。终于,在执行员“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的苦劝下,18000余元的执行款终于出现在了申请人郑某某的户头,为其解决了燃眉之急。
习总书记曾强调,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要有“念兹在兹的为民情怀”,执行工作不外乎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我们执行人驰而不息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