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法院针对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按照“快立、快查、快执、快结”要求,安排专班人员专项办理,尽量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压缩办案周期,减少程序阻梗,进一步提升涉企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同时,对涉企执行案件按片区划分,节省司法资源、减少送达诉累的同时尽量避免给企业带来“三天两头奔波签字”的不便。
当阳市某繁育中心与被执行人当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当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582民初182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当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赔偿当阳市某繁育中心经济损失20000元。
因当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阳市某繁育中心于2023年6月6日向当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经一站式服务窗口划分为涉企案件,迅速进入“绿色通道”于2023年6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当阳市某繁育中心联系,向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公司有偿还能力,只是与申请执行人还未沟通好,达成调解协议后一直怠于履行义务。案件承办人了解到案件实际情况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当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向其说明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并告知该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后果。经过沟通,被执行人当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主动将20000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当阳市某繁育中心,本案执行完毕。
本案从申请执行到结案耗时仅7日,加强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推进,准确把握执行尺度,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