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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隔着栅栏门的调解

2022-11-15 16:54
来源: 淯溪法庭
作者: 赵伟旨    浏览: 1227

11月15日,溪法庭庭长赵伟旨给一起赡养纠纷的被告拨通了回访电话,被告称已收到调解书,并表示会按照法官叮嘱经常与母亲联系,表达关心,此时距离那一场福利院门口的特殊调解,刚刚过去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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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一位生活不能自理的88岁高龄老人,将自己的大女儿和小儿子告上法庭。据悉,老人一家原本居住在巫山某地,多年前跟随小儿子移民到当阳生活,大女儿则留在了巫山当地。老人一直由小儿子一家照顾,随着年纪变大,生活逐渐无法自理,需要外出务工的小儿子一家不得不把老人送到福利院寄养。然而,随着老人自理能力的下降,护理等级和护理费用越来越高,小儿子一家压力越来越大,多次与姐姐沟通母亲赡养费用分担的问题,但大女儿坚持认为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赡养义务。小儿子无奈将此事告诉年迈的母亲,老人伤心的哭了好几天,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

赵伟旨庭长通过村干部和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马上着手开始联系老人的大女儿。不料,电话那头一口巫山方言,赵庭长听不太懂,提议加个微信用文字交流,对方表示使用的不是智能手机,且目前独居在家,也不记得其他家人的电话号码,更不知道怎样来当阳参与开庭。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赵庭长只好建议其先与弟弟电话沟通,看能否协商解决。几天后,赵庭长再次联系,得知其并未与弟弟沟通,只好建议其到当地村委会,寻求村干部的帮助,通过网络参与线上调解。

配图1一场隔着栅栏门的调解-老人无法出福利院_副本.jpg

  到了约定的时间,溪法庭全体干警、老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以及老人的小儿子一起来到福利院,然而,因为疫情原因,老人不能外出,外人也不能进入福利院,法官只能组织双方在福利院大门口隔着围栏进行一次特殊的调解。期间,法官再次拨通老人大女儿的电话,让其与多年未见的母亲通话。

“女儿,十几年不见,你有没有想我?”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对着电话颤抖、哽咽着说出这句话,在场的人无不潸然泪下。虽然有大门阻隔,但双方沟通并没有受到干扰。在赵庭长、村干部和福利院工作人员多方的不懈努力下,老人的大女儿最终表示愿意与弟弟分担母亲的赡养费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结束后,赵庭长专门将福利院的电话号码发给老人的大女儿,要求其经常与老人进行电话联络,表达关心关爱。

法官寄语: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身为子女,不仅要给予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也要从精神上对父母多加关心和慰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