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缅怀逝者,上香、焚纸钱、放爆竹等活动成为人们寄托对先祖亲人孝意和哀思的主要方式,可大多祭祀场所位于密林深山,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火灾,因为无心之失,轻则造成森林资源损毁,重则可能构成犯罪。
2023年3月14日17时许,曾某某在其农田旁上坟烧纸时,未及时将未燃尽的火苗熄灭,恰遇当天风力较大,火星被吹到了临近的农田,将付某某种植的橙子树苗引燃。因拨打火警及时,加之曾某某积极扑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面积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曾某某虽因过失引起火灾,但在失火后及时采取救火措施,并积极赔偿了付某某的损失,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故公安机关仅对其处以警告并批评教育。
家住河溶镇的丁某某却没有那么幸运,2023年3月13日,丁某某到绿林山村上坟烧纸时,不慎引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为60亩(4公顷)左右。丁某某在火灾发生后未报警,也未采取救火措施,甚至逃离了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条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因丁某某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已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故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丁某某面临的不仅是赔偿损失,更是牢狱之灾!
春天万物复苏但天气依然干燥,山林中一点火星都可能引发火灾,野外用火和祭祀烧纸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提倡低碳、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以献一束鲜花、敬一杯美酒、植一颗小树等安全低碳的方式,让文明祭扫“更清明”!
在最后提醒各位,若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19 电话报警,采取正确方式紧急避险和逃生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