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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07-26 10:29
来源: 综合庭
作者: 王秋怡    浏览: 994

近期,我院受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因原告的诉请中表示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案件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孩子们所在村镇工作人员以及就读学校老师,了解孩子们家庭、学习的实际情况和精神状态,与原、被告进行“背对背调解”,与孩子们进行“面对面沟通”,达成了“最优方案”,化解了矛盾,平息了冲突,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被告结婚后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分别取名李某阳、李某平,兄弟俩关系十分要好。父母离婚时,约定两个儿子跟随父亲(被告)生活,由被告抚养教育。原告诉称被告经常打骂孩子并曾因此报警,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被告陈述以前因孩子未完成作业偶尔打过,但今年没有再动手。考虑到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案件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被告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严肃指明家庭暴力的危害,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保证以后不打孩子。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当阳市庙前镇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相关情况,该镇派员到学校核实、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证实被告所述属实。随后该镇工作人员对被告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进行调解工作。考虑到本案两个未成年人均已年满十周岁,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并分别听取两个孩子的意见,了解到:哥哥从小身体不好,母亲想带他到大城市看病,自己也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弟弟最想和哥哥一起生活,也愿意和父亲继续生活,为了哥哥的身体,愿意和哥哥暂时分开;父亲保证以后不再动手打孩子,并承诺多与孩子沟通,纠正自己的教育方式。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哥哥李某阳由原告抚养,弟弟李某平继续由被告抚养。原、被告均表示以后会加强沟通,平时有机会尤其是放寒暑假时让两个孩子多在一起玩耍,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快乐温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