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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到的十年之约

2023-11-29 15:29
来源: 玉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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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阳法院受理一起防水质保期长达十年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某机械公司诉称,其与被告某防水公司于2022年8月签订了一份《厂房屋顶补漏合同》,约定由被告负责完成原告厂房及办公楼顶的防水施工,质保期为十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是被告施工完成后原告厂房及办公楼顶发生大面积漏水,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维修事宜无果。

被告辩称该合同由原告提供,其未仔细阅读就签字了,不清楚质保期是十年,十年质保期根本不符合常理。且在施工完成后已经配合原告做了闭水试验并当场验收合格,但原告一直迟迟不支付剩余合同款项,若原告支付剩余款项,被告可立即进行维修。

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十年的防水质保期,互不信任让双方在先付款还是先维修的问题上寸步不让。鉴于双方互负义务,调解能够促进义务的自主履行,避免滋生新的矛盾,承办人遂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实地考察了解案涉房屋、厂房维修及漏水情况,“背对背”组织调解,一边以解除合同、终止十年质保期为切入点劝解被告;一边以拿到款项、另找人维修为基础与原告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关注的核心利益均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并主动履行相关义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签署合同要谨慎,务必字句斟酌,避免出现上述“十年质保期”的难题,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避免矛盾扩大,双方签署合同时应秉持合理合法原则,对重点条款一致确认,达成合意后再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