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原告某包装公司三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三个被告均在外地,邮寄送达均被退回,也无法通过电子送达系统送达,本院承办法官能动司法,不惜长途跋涉,主动上门送达,为企业释法明理,成功调解了其中一件案件。
位于京山县的被告之前一直与原告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因为疫情停产导致公司处于困境以至于未及时支付原告货款,被告感动于法官亲自上门沟通交流,当即表示愿意配合调解,随后通过承办人与原、被告反复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定期一次性付清货款本金的调解协议。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还对买卖不破租赁、工伤团体保险等问题进行了咨询,承办法官细致、耐心的进行了解答。
当阳法院积极践行营商环境优化,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实际化解,不辞辛苦异地上门送达和调解,不仅使还款问题得到了落实,也充分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获得了原、被告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