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当阳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小案件”里的“大民生”,物业纠纷调解先行

2024-05-17 17:14
来源: 立案庭

“法官,我不是不愿意交物业费,而是物业公司前期未安装空调外机水管,导致我的房屋被其他住户空调外机排水侵蚀,给我造成了损失,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好好协商、适当考虑我的损失,我不仅愿意支付这次对方起诉的物业费,以后的物业费我也全部按时交纳……”,一位业主激奋说道。

“法官,这个案子已经调解了很多次,对方诉求实在难以满足,我们收取的物业费本来就很低,如果对方要求合理,我可以请示物业公司负责人……”,一位物业服务人员无奈说道。

这已经不是法官第一次听双方如是说道,但每一次法官都会耐心倾听、仔细答疑,庭审前,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归纳业主争议焦点,物业公司逐项答疑解惑。

原来,案涉业主因为空调外机排水导致房屋受损以及车辆停放在小区时被剐蹭等问题与物业沟通不畅后,自2015年6月起便不再缴纳物业费。但双方一直没有面对面沟通,双方诉求表达不充分,难以协商一致。案件办理中,法官反复与双方沟通协调,以期双方能够换位思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替代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后,达成了一致方案。

无独有偶,案件刚调解结束,另一个物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也抵达了庭审现场。同一个物业公司,同样是要求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在得知上一个业主经过法院调解并当场履行后,一改往日强硬的态度,愿意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矛盾。

最终,这两起长达9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案件当庭调解成功并全部履行完毕。庭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了认可和感谢。

物业纠纷虽然标的额较小,但“小案件”里却有“大民生”,当事人对抗性强,时间跨度大,寻常生活里的小事却埋下了大矛盾,业主常以拒绝缴纳物业费表达不满情绪,并不能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裁判”并不是这类案件的最佳路径,要在“小案件”里向前延伸至矛盾的“大治理”,以全流程调解解“心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