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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法院:直击证据保全现场

2022-07-11 09:55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黄悦

为防止被保全人转移、更换、灭失证据材料,近日,当阳法院执行局干警赴当阳某公司对该公司财务资料进行证据保全。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可能存在公司账目被篡改、资产被转移,导致案件无法充分审理的情形,原告特申请对该公司的财务资料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随即,执行干警依法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相关规定,送达了民事裁定书,现场对原始记账凭证166本、账薄22本、工程造价结算书40份一一进行收集、清点,以张贴封条的方式对该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了封存,该案保全完毕。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证据保全的意义在于保护证据的证明力,使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不因有关情形的发生而无法取得或丧失证明作用,以此来满足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下一步,当阳法院将继续完善保全工作,加强保全力度,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