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解决涉公职人员、政府部门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消极履行、拒不配合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等执行难题,更好避免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因失信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利后果,当阳法院围绕失信发现、失信预防、失信监督、失信惩戒等政务诚信建设的堵点,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以务实的工作举措,切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大提振企业的发展信心。
近期,当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许某等诉当阳市某局给付工伤保险金一案中,依据《当阳市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向当阳市某局告知了政务诚信的要求和政务失信的后果。本案判决生效后,当阳市某局在执行过程中积极与许某等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自行支付了案款,许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通过密切与政府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实现公正高效审理涉党政机关诉讼案件,提高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到位率,避免“新官不理旧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当阳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运用和落实,切实形成良性执行的共同体,为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