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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便民 以物抵债化解45万债务纠纷

2022-04-14 17:44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望梦雪

申请执行人饶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饶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罗某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228元,执行费4448元。

 

执行难: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涉案房产无人问津

该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罗某一直不肯露面,企图躲避执行,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拉网式筛查发现罗某名下登记有一套住宅房地产,于是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房产拍卖期间,罗某多次短信联系执行员,以各种理由称涉案房产不属于他本人所有,并表示对法院的执行程序有异议,企图拖延执行周期。房产经过两轮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案件陷入僵局。

 

解民忧:线上沟通免奔波,释法明理赢夸奖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饶某定居天津,疫情影响下出行尤为不便,案件执行期间,执行员一直与饶某保持电话联系,随时沟通案件进展,非必要不要求其到庭。登记在被执行人罗某名下的房产流拍后,饶某非常焦急,从天津赶到当阳与执行员商讨财产后续处置事宜。刚开始,饶某有一些抵触情绪,不愿接受房产流拍的结果,但通过执行员耐心解释、悉心宽慰,饶某自愿放弃了自己部分权益,接受罗某所有的房屋抵偿本案全部债务本息,并自愿承担案件申请执行费。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停留当阳已多日,执行员加班加点完成了后续收尾工作,按程序将涉案房产变更登记到了饶某名下,自始不过半个月。饶某返回天津前夕,为执行员送上了“公正执法 办事高效 服务热情 为民解忧”的锦旗,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大加赞赏。

配图高效便民 以物抵债化解45万债务纠纷_副本.jpg

执行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当阳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