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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讯而动,高效执行,帮企业收回积年货款

2022-03-16 16:32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董睿

3月10日,执行员董睿正像往常一样外出执行,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当事人电话里反映被执行人荆州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存在出门自驾旅游的高消费行为,但拖延五年拒不支付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货款,请求法院主持正义,维护其胜诉权益。收到案件线索,董睿敏锐的将其记录在“智慧执行”APP的案件便签中。

回到办公室,他迅速查询相关案件信息。据悉,该案为2018年首执终本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展举步维艰,货款迟迟不能收回。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如何在执行中既不过度影响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最大限度的兑现申请执行企业的胜诉权益成为案件的症结。

3月11日清晨,执行干警一行三人早早出发来到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荆州市江陵县,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表示现在办企业非常艰难,自己年岁已高,公司已经交给自己的孙子在经营管理。遇此情景,执行员决定单独与黄老先生的孙子进行沟通,在将申请人反映的黄某在强制执行期间自驾旅游高消费的照片向其出示,并将限制消费令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释说明后,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终于执拗不过,在孙子的劝导和安慰下,当场表示愿意支付全部货款,并提出自己年岁已高,身体不好需出门就医,恳请法院解除对他和公司的限高措施。随后,公司当即支付了全部货款和诉讼费、执行费合计115242.79元。法院立即将被执行人限高、被执行人公开信息予以屏蔽。

善法良治,善法良执。执行员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善执良执,体现了执行员的担当和智慧,回应了当事人的请求。同时,在执行涉及企业的案件中,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避免因执行不当加重企业经营困难。加强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推进,准确把握执行尺度,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