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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当阳法院发布涉企案件失信预告书

2023-04-19 17:28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望梦雪

当阳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涉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创新运用“预惩戒”机制,做到强制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为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留足“窗口期”,助力企业走出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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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不是目的,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才是归宿”,在江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北某饮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理念。湖北某饮料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欠江西某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100余万,案件进入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湖北某饮料有限公司承诺每月按期支付申请执行人江西某建材有限公司10万元直至清偿。被执行人按约履行7期后无故断供,申请执行人遂以其未按和解协议如期履行为由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并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款已如期履行大半,剩下的部分为何无故停止给付引起了执行员的关注,经过询问,了解到被执行人现又面临几起纠纷导致资金断裂故无法按期履行,执行员及时将情况向申请人释明。鉴于被执行人前期履行态度良好,本院向被执行人湖北某饮料有限公司发出《失信预告书》,限期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其详细阐释了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受到“处罚预警”后,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将积极筹措案款,保证在期限内将款项打入法院账户。

向企业发出司法惩戒预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行动对企业的影响,“预惩戒”机制在保证司法权威性的同时,给予被执行企业转圜时间,给予信用宽限,帮助企业提振信心、恢复生机,既彰显了司法的震慑力,又体现了司法对营商环境的保护,在案件中体现了“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