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没工作、没收入,怎么给抚养费?”
“她生孩子时借过我父母的钱,这笔账还没算!”
“我自己还要还贷款,哪有多余的钱?”

面对法院传唤,被执行人姚某抛出一个又一个理由,试图为逃避支付孩子抚养费寻找“挡箭牌”。从最初面对警告时的满不在乎,到拘留决定书摆在眼前时的慌乱失措——这反转的一幕,发生在我院近期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执行案件中。
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姚某原系夫妻,离婚后,法院于2025年9月依法作出判决,明确姚某须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然而判决生效后,姚某始终未主动履行义务。独自抚养孩子的沈某,因抚养费迟迟不到位,生活陷入困境,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黄孜旭第一时间对姚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法将其传唤到庭。面对询问,姚某态度消极,以其无业无收入、沈某曾向其父母借款、自身需偿还贷款等为由,试图推卸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针对姚某抛出的种种借口,执行干警逐一回应、耐心释法,明确告知其若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然而姚某起初不以为意,认为这不过是法院“吓唬人”的手段。
面对态度消极、心存侥幸的姚某,案件承办人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见法院“动真格”,姚某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当场联系朋友筹措款项,将全部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足额缴纳,案件得以执结。
从“满不在乎”到“当场履行”,本案的执行既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对拒执行为的严肃警示。抚养费不仅仅是一笔金钱,更是对孩子成长的一份保障,是孩子应得的关爱与支持。法院在此郑重呼吁,每一位父母都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