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当阳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司 法 救 助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

2017-02-15 18:21

 1、什么是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2、哪些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免交诉讼费用的对象只适用于自然人。

3、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法院减少收取诉讼费用?

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减少收取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4、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