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本院对以下三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名单公布如下:
一、湖北澳利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北当阳市安诚森工科技有限公司;
三、湖北理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当阳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