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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床位”费用怎么办?法院这样判!

2024-05-08 15:53
来源: 玉阳法庭

近日,当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空挂床位”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判决原告“空挂床位”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5日,杨某与赵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拉扯过程中杨某头部、腰部、右肩部受伤。次日,杨某自行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杨某于2023年5月11日起未在医院住院治疗,至2023年6月4日医院经上报公安机关后,对其做出出院处理并于当日办理出院手续。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杨某受伤后虽主张住院28天,但原告自2023年5月11日起未在当阳市人民医院进行住院,并且无任何医嘱及诊疗费记录,实际住院天数应为5天。杨某主张“空挂床位”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不予支持,该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最终判决赵某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00余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未上诉,该案件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空挂床位”一般指患者已经不需要住院治疗,应当办理出院手续却故意留院,不办理出院手续的行为。本案杨某试图通过“空挂床位”行为获取更多赔偿,加重侵权人负担,不仅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更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必定不会得到支持。